全国教育博士培养专项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2020-12-17 08:41:45
教师教育

12月15日,全国教育博士培养专项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会议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承办,由校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处和教育科学学院协办。来自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等全国两个批次,共27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70余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开幕式上,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沈文淮代表承办单位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他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概况以及教育博士培养情况。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张斌贤教授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有3个特殊之处:一是全国两个批次共27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首次齐聚一堂;二是教指委第一次举办培养工作专题研讨会,专门研讨教育博士培养工作;三是自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恰满10个年头。在这个特殊而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希望各培养单位能够在会上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15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等6所高校,先后介绍了本单位的教育博士招生和培养工作经验。在专家报告阶段,我校教育科学学院谢少华教授作了题为《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发展报告》的分享,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缪建东教授做了培养工作专题报告,集中介绍了该校的培养经验。

 15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李芒教授和教指委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卢晓中教授先后主持了两个阶段的工作交流。西南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代表,先后分享了所在高校的工作思考和探索。与会代表围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限定、导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质量等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最后,张斌贤对本次研讨会做了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经过广泛而充分交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明晰了教育博士的培养方向及培养要求,这将为推进新时代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通讯员:王晓隆 |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 编辑:华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