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 /新闻 /2026-7-3 16:30
第五届中韩竞争法前沿论坛在广州举行
来源:法学院|作者:李洛|通讯员:何芬芳|编辑:沈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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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第五届中韩竞争法前沿论坛在广州开幕。本次论坛由我校法学院主办,首尔国立大学竞争法中心、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研究中心协办。本次论坛汇聚中韩两国40余位学术和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聚焦数字经济的竞争法前沿问题展开研讨。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张永忠主持。

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奉仪致辞


论坛开幕式上,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春超,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奉仪分别发表致辞。王春超表示,本次论坛立足中韩实践、放眼全球治理,精准把握数字时代竞争法学研究的前沿性、实践性与全球性,既是中韩两国深化竞争法领域学术交流、规则互鉴与治理协同的重要平台,也是推动竞争法理论创新、制度完善与实践落地的关键载体。李奉仪表示,加强中韩两国竞争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对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推动竞争法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晓晔研究员作主旨演讲


论坛主旨演讲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晓晔研究员以“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消费者福利标准”为题,系统阐释了平台经济反垄断中消费者福利衡量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李奉仪教授以“从Naver购物案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平台的自我优待”为题,结合韩国经济发展历史和典型执法案例,对比欧盟体系,深入剖析了韩国对待数字平台企业的规制逻辑。

论坛设置四个专题单元,分别围绕“人工智能、平台监管与竞争政策”“数据、算法与市场力量规制”“全球创新浪潮下竞争法的实施”以及“数字经济下竞争法前沿问题对话”展开研讨。来自中韩两国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就人工智能时代平台监管路径、数据不正当竞争认定、数字反垄断分析中的经济学误用、平台默认设置滥用行为的类型化规制、平台经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拒绝用户获取个人健康医疗数据的反竞争性认定、企业反垄断合规实践等议题展开了交流研讨。

本次论坛集中展示了中韩两国在竞争法理论研究和执法实践中的最新成果,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法制度、推动区域竞争合作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