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吴光|通讯员:郭月晴|摄影:单位供图|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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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由广东省教育厅指导,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我校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在石牌校园国际会议厅召开。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邵允振,我校党委书记王斌伟,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长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锅红,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多位领导和来自省内70余所学位授予机构的约2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开幕式由我校研究生院院长水玲玲主持。

王斌伟首先代表学校向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他用“有历史、有规模、有特色、有愿景”介绍了我校的办学情况。他指出,《学位法》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它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推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教育强国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他结合自己从事学位管理工作的切身经历,阐述了学位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珍惜难得机遇,认真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确保理解到位;二是要全面检视反思,就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执行到位;三是要深化教育改革,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协同联动,确保质量到位。他希望华南师范大学同省内各高校一起,更加准确把握和理解《学位法》内涵,切实把教育思想、培养理念、培养模式、评价标准等统一到《学位法》的规定上,不断推动我省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张锅红代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言,他希望各高校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的精神,督促引导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位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学位授予工作,提升我省学位授予质量。

邵允振在发言中对华南师范大学承办此次会议表示了感谢。他表示,在全国教育大会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具有特别的意义。同时,他对全省各高校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二是全面清理现有文件,切实提升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时效性;三是依法开展学位授予,各单位要强化自我管理,保证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从招生到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以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于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林华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周详副教授分别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解读》《<学位法>的守正创新—立法与司法实务的视角》两场报告。会议还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办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谢宇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务部部长陈金诗教授分别作了题为《贯彻落实学位法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学习体会与思考》的分享。这些报告和经验分享,既有理论深度,又具实践价值,加深了参会代表对学位法的理解,对各单位学位授予相关条例的修订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为学位法精神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本次研讨会,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更准确地把握学位法精神内涵,明确学位工作的各项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学位法精神的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学位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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