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9个学位授权点通过专项核验

2024-01-27 21:46:36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文件规定,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出版、电子信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9个学位授权点参加此次专项核验工作。近期,各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核验意见陆续发布,我校9个学位授权点均顺利通过核验,获得继续授权资格。

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均应当接受专项核验。专项核验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相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2023年10月中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目的是督促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核验工作主要从办学定位、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资队伍、质量保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方面核验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建设和专项核验工作,校长杨中民对推进此次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研究生院提前谋划相关工作,多次召开推进会,与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等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对标各项核验指标,全面梳理并开展相关工作,并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指导。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材料审核上报等一系列工作。

此次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的顺利通过,反映了我校近年来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工作成效,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认真按照各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位点内涵建设,凸显优势和特色,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促进学位点高质量发展。

作者/通讯员:谢金丽 | 来源:研究生院 | 编辑:卢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