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获此荣誉的30个集体之一,是全省教育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集体,也是学校历史上首次获此殊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每五年评选一次,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此次能够获评,殊属不易。这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通力配合,得益于全校教职工的真心拥护,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主动作为。
近两年多来,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省监委的授权,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学校正风肃纪反腐取得历史性成效,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经过两年多来的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很多亮点,远远走在兄弟院校前面,创下了同期8个省内同行第一,在出台学校纪检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成立二级纪委、开展校内巡察、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等方面敢为人先,率先开展“室校地”联合办案并成功办理一起留置案,查办科研经费套取最大案140万余元,立案16件并追缴违纪违法款约830万元,推动巡察整改收回资金4000万余元等均为同期省管高校的最高纪录,是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代表。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称号是对过去的鼓励,更是对未来的鞭策。新征程上,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在党的自我革命中主动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