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及附属学校12位教师荣获2021年“南粤优秀教师”、 “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来源:人事处|作者:刘浩|摄影:由参会代表提供 参会代表提供|编辑: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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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在我国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广东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广东省庆祝2021年教师节暨表彰优秀教师大会,对全省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和副省长王曦等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教师代表颁奖。我校陈文海副校长代表学校受邀出席会议,马克思主义学院张永刚教授作为全省6位上台接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代表之一上台接受表彰并作为3位发言教师代表之一上台发言,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曾文婕教授作为全省6位上台接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之一上台接受表彰。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367名同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授予150名同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我校刘名生、刘晓斌、王艺波、夏宝君、张永刚5位教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曾文婕荣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此外,我校附属中学黄华林、附属小学唐凤妮、附属幼儿园施晓莉3位教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我校附属中学姚训琪、附属小学肖靓、附属幼儿园陈凤娇3位教师荣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旨在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该《决定》提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全省教育系统要以“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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