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7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华诞之际,第四届“党内法规基本理论与体系化建设”学术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平台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基地)、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主办,华南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研究中心协办。来自中央党校、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广东省法学会、山东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海南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单位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
开幕式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教授主持。华南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张宏宝、广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军先后致辞。
张宏宝在致辞中表示,在迎接建党100周年之际,召开本次研讨会对深化党内法规基本理论研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他期待通过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和探讨,能对党内法规的基本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能为中央和地方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张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部署推进,取得突出成就。本次会议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理论建设,给大家提供了一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机会。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内法规基本理论研究”,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教授主持。
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以《依规治党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为题进行报告。他认为党内法规的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实践体系构成完整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党内法规建设、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要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依规治党思想在实践方面的提升也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中。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金国坤教授以《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为题进行报告。他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在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处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基本执政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五大方面有重大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依法执政的科学内涵,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要推动党的领导全面入法以强化党的领导。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金龙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百年领导制度的演进》为题进行报告。他介绍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等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集中领导制度。回顾一百年来党的集中领导制度演进历程,他认为党的集中领导制度既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又能与时俱进、既重视制度的制定更重视制度的执行、实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秦奥蕾教授以《全面依法治国框架下党内法规功能面向、内容与问题》为题进行报告。秦教授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相关的四个面向为主旨,结合立法与立规的实践阐述了观点:第一,以党内法规区别于国家法律的制度形式承载和实现党的领导的制度化、法治化,使国家法律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制统一性功能;第二,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要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应统筹推进、统而不同、协调衔接;第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优化与完善;第四、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也包括建设党内
深圳大学法学院叶海波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党章宪法关系命题》为题进行报告。他从政治命题、历史命题、制度命题和实践命题四个方面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在政治命题上,“宪法至上、党章为本”从实质和形式层面回答了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历史命题上,党章引领着宪法发展,这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制度命题上,党章与宪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实践命题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时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宋龙飞以《党政机关合署办公概念探析》为题进行报告。他提出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很早便在不同领域实施,实践中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存在“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大部门式”以及“办公场所共享式”等不同解释范式。但合署办公解释范式存在难以解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与设置党政合署办公机关的政策初衷不符、与加强党的领导的整体要求不相匹配等问题。他认为基于党政机关“双合”设置所发挥的功能和所要达成的目标考量角度对党政机关“合署办公”进行功能化改造。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张国庆以《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问题与实现路径》为题进行报告。他围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缘由、具体领域和实现路径等展开介绍。他认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与党内法规的规范属性密切相关,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的身份属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领域包括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决策、公权力的具体运行、社会自治等领域。实现路径上,要遵循党的领导、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保留等原则,要加强党内法规的体系化建设、注重党内法规“法典化”,要建立健全完备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运行机制等。
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王轩研究员、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乔宁老师、江西师范大学王裕根副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覃慧、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马颜昕、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许顺福老师和硕士研究生韩辰等与谈人围绕党内法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公共卫生法治理论、党内法规本体论和发展论、党内法规制定、党内法规的研究方法、执政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方式对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等方面展开与谈。
闭幕式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涛教授主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崔卓兰教授作了精彩总结,她指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党内法规的研究更加系统、更加完备,研究领域更加宽广、问题更加聚焦、举措更有操作性。最后,她对各位专家学者参加第四届“党内法规基本理论与体系化建设”学术研讨会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党内法规研究一年更比一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