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2020-02-05 08:40:00

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以下是学校关于在校师生和居民的

个人疫情防护措施指引

请大家做好配合工作


华师在校师生及居民个人疫情防护措施指引

各位师生及校内居民: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防控阻击疫情蔓延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根据学校防疫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请在校人员(包括在校师生员工、校内居民等)、进出校园的人员按照本指引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您配合做好校园出入管控

  1.疫情期间,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请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近期旅行史、来访目的、证件号、体温等,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进入:

  (1)15日内在疫区逗留经历;

  (2)体表温度≥37.3℃;

  (3)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4)其他疑似症状。

  2.保卫处在校园进出口处设置佩戴口罩提示,进出校园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符合条件者方可出入学校。未佩戴口罩者由职能部门劝阻返回,不得进入校园;对拒不服从者,由校卫队批评教育,或由公安部门强制带离。

  3.在校人员尽量减少外出,请您做好有来访意愿的亲友的劝返工作。

  二、请您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在校园内活动请您务必佩戴好防护口罩,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及校内各楼宇。佩戴口罩防护措施实施范围包括:食堂、超市、商铺、档口、餐饮店、理发店、校医院、学生宿舍、华师大厦酒店、校车、机场大巴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等。

  2.乘坐电梯时请务必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身体皮肤直接接触按键;乘坐电梯时,即使无其他乘客同时乘坐电梯,也勿取下口罩。

  3.疫情期间,请您配合做好食堂公共区域的个人防护。进入食堂前,请在各食堂洗手处进行手部清洁;食堂在出入口设置佩戴口罩提示,请您务必佩戴口罩进入食堂用餐;排队购餐时,建议您与前后保持1米距离;食堂以套餐的形式提供用餐,请您购买套餐后尽可能带回宿舍或回家用餐;如若在食堂用餐,请您服从食堂安排,与其他用餐者保持安全距离。

  4.请您乘坐校车、机场大巴时务必佩戴口罩,不配戴口罩者不允许乘车。

  三、请您配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疫情期间,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内举办聚集性活动。

  2.请校内人员(包括在校师生员工、校内居民等)以居家为主,不要在校内闲逛、游玩,不要聚众。学校将对有上述行为者进行劝阻,对拒不服从者,由校卫队批评教育,或报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请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个人卫生,勤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物遮住口鼻。未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放置于通风干燥处,以备下次使用,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4.请您保持乐观、健康的心态,并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相关工作。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请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报告和求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华南师范大学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当前

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

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

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

今天再次发布通知

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7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成立校院两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组,春节期间工作不停顿,接连召开数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会,紧锣密鼓做好信息收集上报、舆情应对和各项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就开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将延迟开学。原定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4日,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延迟开学。开学的具体时间,学校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另行通知。校内外所有实习和社会活动,在开学之前均不得进行。

2.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提前回校。请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向师生再次强调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回校。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回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摸清情况、研究同意后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由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至学校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回校。

3.防控范围要覆盖学校所有公共场所和各类群体,不能遗漏。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信息排查上报,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校医院负责做好传染病门诊的分诊,做好疫情监测上报和消杀消毒指导;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校园公共场所保洁和消杀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园进出车辆和人员排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开放学院学生的信息排查上报;离退办、离退休教工协会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排查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校园商铺及华师大厦等经营实体人员信息排查上报。

4.各学院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作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

华南师范大学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坚守岗位

靠前指挥

守土有责

守土担责

守土尽责



作者/通讯员: | 来源: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编辑:徐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