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代表热议章程修订

2014-11-04 10:46:19
大学章程座谈会

10月17日、10月22日,《华南师范大学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分教辅单位教职工代表、各学院院长、中青年教师代表和教授代表共四场召开。校长刘鸣、校党委副书记黄晓波等校领导,章程修订专家组成员同与会代表对《章程》的修订进行商讨。

完善二级单位管理制度

针对《华南师范大学学院治理规程》,学院院长建议要理清党、政、学三者关系,明晰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分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之间的权力关系;也要体现对 学院统筹安排教学、科研、服务三大方面的比重,协调教学科研与服务管理的矛盾的要求。有代表提出,章程应增加对图书馆等教辅单位的定位、管理、投入等内 容。

关注“学术为本”

有教师代表建议,章程里规定“学校尊重学术自由”,可以补充“维护学术独立”等表述;明确界定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关系。多名教授提出,希望相关规章 制度明确有关学术委员选拔的标准和教授治学的目标,确保学术权力的发挥,保证学校在治学传教上的投入,真正做到学术为本。

有关重塑大学文化精神、体现教师教育特色、纪委监督职责的落实、办学规范、章程的运行保障等问题,教师代表与专家组成员在座谈会上进行了详尽讨论与交流。

刘鸣在小结中指出,“章程是学校的办学准则,要追求真条款、真内容、真约束和真法规。”他希望各单位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使学校章程制定科学化、合理化。

作者/通讯员:新闻中心 | 来源:未知 | 编辑: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