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联合校学生会召开医保新政策沟通会

2014-10-23 10:51:10
医保新政策

8月2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及一系列文件,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根据此办法2015年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由120元/人调整到152元/人。针对部分学生对政策调整存在疑问,校医院联合与校学生会,于10月15日晚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医院—学生会医保新政策沟通会”。校学生会及各学院生活部长35人、校医院领导班子及医保负责人8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校医院院长胡悒萍讲解了2015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新医保政策下医疗待遇的主要变化;分析了普通门诊医疗费限额管理模式与中小学生门诊就医结算模式的优缺点,并用大量案例阐述了大学期间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她希望学生会干部积极宣传医保新政策,引导同学们理性看待医保政策的调整,积极参保。随后,学生代表们就此次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下医疗待遇的改变、学校的门诊就医管理办法、不参保承诺书的签署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校医院对此一一解答。

与会学生表示这次沟通会非常及时有效,他们对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学校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有了清晰的了解,能够更理性地看待医保新政策,回去后会积极推动本学院同学参保工作。

据悉,近年来,校医院与学生会生活部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定期举办学生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座谈会、参与学生会学生维权平台等方式广泛听取学生意见,解答学生的疑问,消除因信息不对等产生的误解,通过真诚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作者/通讯员:校医院 | 来源:未知 | 编辑: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