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学术权与行政权:不是对抗,而是分工合作

2015-01-21 09:50:16
专题学术委员会
胡劲松,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校工会主席;
王金红,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华南师大报:学术委员会坚持学术与行政两者相对分离、有机结合的原则。那么,行政权力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两种权力如何互动?

胡劲松:理想状态下,学校职能部门应该是决策的执行者。但实际情况远没那么简单。决策需要信息支持,更需要法律和政策支撑。行政人员在学术委员会中适当介入,具有明显的作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政人员不仅能够提供有关事项的事实描述和决策要求,而且还能为决策和审议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否则,单靠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兼职工作,是很难真正有效开展工作和进行科学决策的。同时,学术委员会应该管大事,应建立相对独立的专家库,就一些重大事项开展委托专题调研并形成意见。学校则应该有专门的支持系统,提供相应的保障。在我看来,职能部门代表适当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并不构成对学术权力的威胁或干预,倒是可以更好地帮助学术委员会有效行使其职权。

王金红:学校治理的总要求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16字方针,对学校内各种权力之间的互动与博弈起到指导性作用。从互动来说,学术委员会的建立、学术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离,不是为了让学术权和行政权对抗,而是形成合理必要的分工。在这个意义上,在涉及到学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时,我相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和行政权可以合作,共同谋划学校更好地发展。这种互动具体体现在,学术委员会从专业的、学术的方面来考虑问题,行政部门从操作、规范、协调的方面来考虑问题。两个权力形成良好的互动,才会促进学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学术权与行政权之间出现差异与分歧也是正常的,因为学术委员同行政人员的思维方式、看问题的角度不可能完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两方面人员的相互理解与相互尊重,同时,有关校领导参与到学术委员会中,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非常重要。

华南师大报:如何才能做到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

王金红:对于学校工作,应首先判断其是学术事务还是行政事务,抑或两者兼具;而后再进行分工,在学术事务上,要做到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的意愿,把学术事务交给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行政部门应该学会“放权”,既然已经产生了学术委员会这个最高学术机构,学术事务应该交给学术委员会处理,而不是搞双轨制,更不应该凡事由相关职能部门自己牵头单独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处理。目前,学校需要清理以往行使学术权力的临时机构,迅速实现从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轨和职权移交。对于学术委员会来说,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学术民主、学术自由、学术平等,坚守公平正义、专业操守的底线,对于独立行使职权也非常重要。

要保障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学校应提供固定场所供委员们平时相互交流和了解,方便他们充分了解其他学院和学科的情况,了解学校动态;此外,学校还应提供经费支持,保障学术委员会开展正常的活动。

华南师大报: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开始拥有决策的权力,这种权力扩张对学术研究和发展有什么意义?

王金红:对学术委员会四项职权的规定更好地体现了“教授治学”。我并不认为学术委员会的决策权是学术权力的扩张,而应该说是学术权力的回归。过去行政权主导学术事务,学术决策被行政决策替代,学术自主性没有彰显;现在学术决策权由学术委员会行使,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若学术决策权真正交由学术委员会行使,我相信这就体现了学校尊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尊重科研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三个尊重”对于学术的发展非常重要。

胡劲松:应该说,学校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是依法进行学校治理的一种积极探索。它突出了学术的地位,也突出了学人的地位。但作为一个过程,它需要对制度的不断完善,更需要大家的参与和贡献。

作者/通讯员:王正邦 邱晓薇 李洁莹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郑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