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亮点解读

2015-01-21 09:55:02
专题学术委员会

亮点一:职务委员

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学科、人事、教学、学位、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作为职务代表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规划、人事、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仅担任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变化后即退出。

亮点二:常务委员

专门委员会设常务委员和委员。常务委员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专门委员会常务会议主要负责非决策、评定性的专项学术事务,如一般性的审议、咨询等,委员们的日常工作大大减轻,日常运行更加简便易行。

亮点三:校领导不担任主任委员

学校领导一般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均由二级教授担任,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部由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教授担任。

●校党委书记胡社军:

学术委员会的重新组建,是我们学校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我们大家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学术委员会的组建,来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学术委员会肩负着参与全校学术决策与学术管理的重要使命,其工作的成效不仅关系着学术权力的落实,更关系着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成效。学校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学校职能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要依照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主动征询学术委员的意见,尊重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否则退回去重来;我们要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周到的服务,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校长刘鸣:

自大学诞生以来,学术始终是大学的灵魂,大学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知识的传承和创新为根本的学术共同体属性始终没有变化,这是大学最为稳定的精神内核。学校组建新的学术委员会,既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健全教授治学制度保障的要求,更是彰显学术底色、提振大学精神的需要。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审议、决定、评定和咨询四个方面的权力,是一个全新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学校充分发挥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这是学校完善教授治学制度、落实学术权力迈出的一大步,也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建构现代大学制度的一大步,更是华南师范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迈向百年名校的重大一步。

作者/通讯员:王正邦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郑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