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新快报》A12版

华师“加权”尝试:学术的事教授话事

2014-12-24 14:19:56
学术委员会

在全国率先重组学术委员会,赋予审议、决定、评定和咨询四大实权

今年3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正式实施,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规则、职责权限和运行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刘鸣告诉新快报记者,华南师大根据规程重组了全新的学术委员会,“一把手”多是专任教授,今后学术权被行政干预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此举在华南师大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胡劲松看来,“学校的步伐走在全国高校的前列,和广东其他高校相比,反应更快,架构也更为严谨。”

43人组成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规程是探索“教授治学”的重要举措。华师校长、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鸣介绍,在规程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初,华师就开始酝酿重新构建学术委员会。

今年6月底,华师正式启动校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遴选工作。9月,华师召开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大会,155名正高职称教师代表以“一人一票”的形式选出43名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对学术事务拥有审议、决定、评定和咨询的四大实实在在的职权。

据了解,华师是全国第一个建立新的学术委员会的高校。

专任教授占学术委员会多数

刘鸣说,此次选举的差额率超过10%,是华南师大一次史无前例的学术民主尝试。“这是学校第一次全部是正高职称教师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候选人中,学校及部门党政领导仅占12.5%,只有教育部规定比例的一半。”

最终当选的43名委员,覆盖24个学院和29个一级学科,来自省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的委员占总数的81.40%;其中,未担任学校领导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授有24名,专任教授真正成为学术委员会的“多数派”;二级教授16名,还有一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学科带头人入选。

评职称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

教育部发布规程不到半年,华南师大就重组新的学术委员会,坚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有机结合”,在华师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王金红看来,这并不意味着学术权和行政权成为对抗的关系,而是分工合作。

王金红指出,此前关于学位评定、职称评聘、科研业绩评价,是分散在各种委员会里,标准不统一,分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容易发挥主导作用。现在,各专门委员会统一划分到学术委员会框架内,其成员多数是专任教授,人员相对固定,学术权力的形式更集中,行政干预的可能性降低。比如在推荐“广东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时,新的学术委员会在人事部门提出方案后,进行审议并投票做出决定,而不再提交校长办事会研究。又如在职称评审中,在学科组初审和高评委评定的中间,增加了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程序。不会直接淘汰具体人选,但其投票结果作为高评委评定的重要依据。

如果学术权和行政权出现分歧怎么办?王金红认为,从博弈角度来说是正常的,“因为学术委员和行政人员的思维方式、看问题的角度不可能完全一样。这就需要有关校领导参与到学术委员会中,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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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刘凌 李宇红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