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视角 | 林济:珠三角古村落:广府文化标本

2014-11-13 09:31:36
理论学习

《广东古村落》是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的第一批古村落调查成果,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调查工作。不少朋友常常会问珠三角古村落到底有什么特色呢?我觉得可以从珠三角古村落中了解岭南文化,特别是广府文化。

珠三角村落、祠堂众多,很多村落祠堂并非一姓一族的,是多个姓族祠堂的并存。珠三角村落缺乏独立封闭、纯粹完整、统合严密的单一血缘宗族结构,为什么会这样呢?

中国传统一般认为,只有血缘宗族才是合法的社会组织单位。珠三角古村落之中,血缘宗族也是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祠堂成为基本的社会联结象征。不过,珠三角古村落在其发展过程中,以血缘宗族为基本结构,出现了多样性的亲缘结构,除了血缘宗族结构外,还有以神祇崇拜为中心的神缘结构,以珠玑巷移民为标志的族群结构。比如,东莞南社村现存祠堂30座,还有关帝庙、苏王庙和洪圣宫等,构成了多种社会中心。

村落中的姓族有区隔又有合作,村落具有集体行动的能力,如南社村“贫者出力,富者出财”,修筑了长1000米的围墙,有谯楼21座,古围墙就成为南社村村落共同体的象征。长岐村也是防卫相当严密,形成村落共同体,敬老活动是长岐村的共同民俗活动,每年的重阳节,村民都会在大榕下、古祠前举办“千人宴”,这一传统流传至今。

村落内部的姓族合作主要依靠契约机制,大岭村有许氏与陈氏族人,许、陈两姓是从南雄珠玑巷辗转而来,两姓族人曾盟约和睦相处,遗存的《历代太祖遗留石碑禁》就是两姓合作的一个盟约。

有意思的是,珠三角居民很重视“乡”,有强烈的同“乡”认同,社会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我乡”与“他乡”的区别,大岭村在清代就自称为大岭乡,“凡我乡内屋宇及墟铺地盆不得与外乡人”(禁约石碑上语)。乡与村在某种意义是重合的,但又有区别———乡是数个以姓族聚居点相区隔、但又紧密联系的村的联合,如江门良溪村又称良溪乡,它就有良东、良中、良北三条紧密相连自然村组成;乡又是行政划分的标志,如良溪乡又称“溪一堡”。珠三角的“族”也不是聚族而居的村落宗族实体,具有融入性的特点,是地方或区域共祖及虚拟共祖的血缘关系认同,一个族往往有数个或数十个村落。

反映在古村落文化方面,村落的宗族认同已经远远超越了村落范围,如南社村的谢姓族人以南雄珠玑巷为发祥之地,其宗族认同是陈莞、增城及博罗的同宗族人,其宗祠楹联说“宗支分亦合,自弋阳系出,联东增博,陈留源远流长”。良溪村的罗氏宗祠面对珠三角的罗贵始祖的子孙,因为罗贵祖是珠玑巷35姓97人移民的首领,许多珠三角外姓人也来此祭拜罗贵祖墓,上世纪90年代以来,前来良溪村拜祭罗贵祖墓的人越来越多,最多时有4万人之多。

古村落中的某些神庙建筑具有联结同乡关系的性质。如良溪村就有良溪乡神庙五部堂,现存于五部堂的嘉庆十三年《重建五部堂碑记》说:良溪乡“四姓各为宗族,而同为乡党,岁时伏腊,时相亲睦”。五部堂是庇护良溪乡的神庙,通过五部堂的拜神活动形成了神缘关系,形成了同乡结社自保的组织。

珠三角古村落民俗中的端午龙舟活动是珠三角最重要的传统民俗活动,它似乎反映了珠三角“村落—乡族”结构的特征。村落在乡村活动中展现自己,龙舟往往是村落的象征,比如《广东古村落》所写 的 大 岭 村 两 条 远 近 闻 名 龙舟———“白桡”和“黑桡”。龙舟活动不仅凝聚村落,而且集合了乡族,在赛龙舟之前,还有龙舟探亲活动,从五月初一开始,村民乘龙舟去兄弟村、老表村“探亲”“趁景”。小洲村每年的端午节是村落的最重要节日,除了龙舟探亲和龙舟赛,还会在祠堂里设上百席宴,成百上千的村民聚在一起吃龙船饭。大岭村有座接龙桥,就是用来迎接来访的龙舟,当地的龙舟赛也非常热闹,大岭歌谣唱道:“龙船打龙鼓,咚咚响,响咚咚,江边看龙舟,口中食住粽(吃着粽)”。在龙舟活动中,村落与乡族融为一体。

同时,珠三角族群关系因素也促进了村落及乡族结构的形成。元明之际,珠三角村落建立之初,既是珠三角族群竞争激烈时期,也是珠三角、珠玑巷族群形成之时,族群的意识必然会渗透于村落关系之中,可能族群关系比血缘宗族关系在社会亲缘关系构成中更为重要,当时就产生了一些超越血缘姓族的文化观念,如光绪《广州府志》记东莞有九姓祠,“远祖九人相厚善为兄弟,其子孙世世以行辈叙叔侄,绝婚姻。”族群认同以及超越姓族的文化观念,构成了村落及乡族社会结构的分类观念基础。

珠三角是一个财富丰腴之地,但村落中没有太多的大院宅,而民居又大多较仄逼;村落中祠堂、书塾数量相当,但从建筑中也看不出村落祠堂书塾的统合关系,为什么会这样呢?

珠三角古村落的梳式布局严谨整齐,村落建筑前低后高地布局在坡地上,前排多是祠堂、书塾等公共建设,一条条纵向的青云小巷自前向后上升,中间又有一排排的横巷相交通行。在珠三角边缘的河谷或平原地区,往往还有围墙环绕,有围门炮楼等。在梳式布局中,横排一列两家,排列着整齐划一的单家独院“三间两廊”住宅,俗称“金字间”,“三间两廊”格局较小,厅堂居中,仅有两房在两侧,厅堂前为天井,厅廊和围墙构成天井小院落,形成向心式聚合院落空间。

我觉得,珠三角古村落民居的建筑格局,反映了珠三角人对社会结构的认识———“三间两廊”基本上是一个核心家庭(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类型)的住宅,珠三角人可能早就认同了核心家庭的社会单位,即使是达官富商,他们也并不奢望子孙世代共产与共同生活,他们并不热衷于建筑象征家族共产与共同生活的深宅大院,更注重姓族的团聚性,如三水大旗头村的郑昭忠,清末曾官至广东水师提督,他在大旗头村所建的就是一排排族人居住的“三间两廊”建筑,形成团聚紧密的村落建筑群。

在珠三角古村落建筑中,姓族村落的团聚性与家庭的独立性密切结合:梳式布局及里巷结构具有团聚性和整体性特点,具有很好的凝聚族人与对外防御的功能;单家独院“三间两廊”住宅格局相同,面积相等,既展示了珠三角核心家庭的独立性,又体现了村民族人关系的平等性特点,在平等基础上凝聚族人与团聚村民。

珠三角古村落众多的祠堂就是士绅自治的体现,分散、无统合的分布体现了村落与乡族自治的某些特点。在血缘宗法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之中,宗族是个人的身分,祠堂则是宗族门第的象征,众多的祠堂反映珠三角社会处在一种不断融合与裂变分化之中,这些祠堂为珠三角村落与乡族社会提供较多的整合手段,使社会组织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造就一个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文化环境。如三水芦苞的岑伯仪首先建立“伯仪书院”、岑氏宗祠。其后人分赴佛山、广州、西南、上海、日本等地经营工商业,获利而归又在宗祠之下建起十多所书舍、书室、家塾和“小宗”等。他们在宗祠之下建起自己的“私伙太公”(即小宗祠堂),“私伙太公”所表达的重点在“自我”。在珠三角古村落,“私伙太公”甚至比它们的上级祖祠还要高大雄壮,还要富丽堂皇。这代表着个人在工商业或农业上的成功促进了平民自我意识的抬头。

“私伙太公”众多且强大,体现珠三角村落社会及其自治的平等性,不同房支、姓族的人能够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契约关系形成自治,较少有血缘宗法的强制性与统合性特征。而这种契约关系则是形成于满足村落共同功能需要的过程中,如村落早期的共同防御功能的需要,而后来的赋税征收功能需要则一度使村落祠堂成为代收国家赋税的机构。

珠三角曾经是多民族及族群生活的地方,为什么我们在古村落里很少见到少数民族或土著先民的文化遗存呢?

在对古村落的调查中,如良溪村康熙三十八年《重建五部堂碑记》就记载:在罗、谢、叶、廖四姓于南宋定居良溪之前,“已有龚姓者为之处焉。”龚姓应该就是土著先民。谱牒记载大岭村陈姓始祖也是南宋绍兴年间迁居大岭,其妻连氏为“本乡户侯公之女也”,连氏应该就是珠三角土著先民豪族。从这里还是可以看到南迁的珠玑巷移民与土著先民融合的蛛丝马迹。

现存珠三角古村落中,仍可以发现蚝壳屋,如小洲村存有蚝壳屋三间,大岭村的两塘公祠也是用蚝壳砌成,后者据估算用10多万只蚝壳砌成。蚝壳“其头外向,鳞鳞可爱”,在阳光下,如同银光闪闪的起伏波浪,“一望皓然”,极富美感。蚝壳墙不怕虫蛀,存续数百年依然是锃亮如新,墙体厚实,有隔温隔热的作用,屋内冬暖夏凉,非常适合岭南地区潮湿多雨的气候。它们应该就是岭南原始民族建筑文化的遗存。

珠三角古村落盛行多神崇拜,有些神祇可能就是从土著先民的多神崇拜中发展而来。顺德桂洲堡有吕相祠,相传其神为宋相吕文焕,但据考证,应该是南越国相吕嘉,应该是土著先民的崇拜之所。只不过是随着土著先民融入珠玑巷移民主流族群,主流族群的正统文化又改造了神的传说故事。

土著先民的文化通过融入主流族群文化而得以遗存,而主流族群的主流文化也会融入土著先民文化而得以形成岭南特色。比如说北帝神崇拜在珠三角地区流传甚广,在一些村落社会有以人为神“尸”的活动,其实这就是少数民族以人为神“尸”的祭祀崇拜活动遗存。又如北帝崇拜伴随着蛇神崇拜,蛇是闽越族的图腾,蛇神崇拜也应该是土著先民文化的遗存。

珠三角村落的主流族群奉朱子家礼的“冠、婚、丧、祭”四礼为正统,特别是祭祖礼仪成为主流族群的标志。但是,去年我在珠三角边缘地区发现,汉人村落的祠堂有许多不同于朱子家礼的民俗活动,如村民每年会从村落祠堂里抬出祖先官位的牌子在乡里游行,村落祠堂墙上挂着写有祖先名字的香袋,上面插香,这也与汉人的正统祭祖仪式不同。这里曾是汉人与瑶民杂处的地方,我疑心这里汉人村落的祖先崇拜活动也融入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成分。(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通讯员:林济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王颖